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开采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市福安银铅钨矿开采项目(一期)
地点:贺州市仁义镇福安村-松高村一带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属新建性质,位于贺州市仁义镇福安村-松高村一带,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1°34′30″~111°37′00″,北纬24°04′00″~24°06′30″,开采面积4.3292km2。开采矿种为银矿(共生铅矿、钨矿,半生金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按开采系统由北至南分为大桂顶矿区、深蓬冲矿区和彩承冲矿区。大桂顶矿区开采深蓬冲矿段④号矿体(银铅矿)和大桂山矿段(钨矿),深蓬冲矿区开采深蓬冲矿段①号矿体银铅矿,彩承冲矿区开采对象为彩承冲矿段II号矿体(金银矿)。开采标高:+770.4m~+115m。本项目分期建设,目前只在大桂顶矿区(深蓬冲矿段④号矿体(银铅矿)和大桂顶矿段(钨矿))进行开采,简称“一期工程”,开采规模为3.0万t/a(深蓬冲矿段④号矿体2.2万t/a,大桂山矿段钨矿0.8万t/a)。本次验收范围为大桂顶矿区及污水处理站。
本次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24.45万元,占总投资的16.56%。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西军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链接
链接:******/s/1CIHlZyboRfu6rG6r8P7-jQ?pwd=ggus
提取码:gg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