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某部建设室内玻璃篷房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LJZAG-G10003
三、项目概况
我部拟建造室内玻璃篷房,长30米,宽12米,顶高5.9米(边柱4米,棚顶1.9米),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地梁采用C30混凝土加钢筋浇筑,基坑回填土夯实。硬化水泥地坪采用C30混凝土厚度20cm,硬化水泥地坪面积450平方米。
室内玻璃篷房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部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响应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方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提供上述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六)遵守军队有关要求;
(七)响应人资质中应包含完成该项内容。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0:00-14:00,16:00-20:00)
(二)发售地点: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通过邮寄及电子邮箱递送等方式获取。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页面需显示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
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的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六、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采取邮寄(需封装)或网上【采取压缩文档加密报价(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压缩文档命名一致采取XXX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否则不予以接收下载,传至QQ邮箱******6@qq.com),评审时告知密码】两种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中包含以下材料(详细见报价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17:00
2.开标地点: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
采购需求部门联系人:段先生/******087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