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芒市遮放户勒采石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芒市遮放户勒采石场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遮放镇户勒村委会户勒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芒市遮放户勒采石场
建设内容:本项目矿区位于芒市市区232°方向,平距约33千米,处芒市遮放镇户勒村境内,矿区地理坐标(2000坐标):东经98°19′23″—98°19′40″,北纬24°15′12″—24°15′24″;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98°19′31″,北纬24°15′20″;矿区面积0.1057平方千米。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功能分区地面总体布置分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排土场、道路区、办公生活区五个部分。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9.7009hm2,其中露天采场6.8hm2,工业场地0.9029hm2,排土场1.768hm2,道路用地0.2hm2,办公生活区0.03hm2。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20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陈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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